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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变贷款,房东出租房屋时遇到的中介连环坑!

被骗案例4个月前更新 AIG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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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变贷款,房东出租房屋时遇到的中介连环坑!

有朋友在评论区和私信问是怎么被坑的,希望分享一下避坑,那我给就尽量详细把我家的情况说一下,希望朋友们避坑。没兴趣的朋友可以略过了。

我家的一套住宅,挂网出租,有个当时在本地行业TOP1级别的中介就联系我们,准确说是个房屋托管公司,为了下面打字方面,暂称中介。中介和我们联系,意思就是房子租给他们,由他们再对外转租,期间如果出现了房屋需要清洁打扫、水电维修之类的,租客直接找他们负责,不需要我们去处理,万一房子租不出去或者降价出租,他们也按合同给我付租金,当然价格上,我的房子租金市场价3200,租给他们2800,他们要赚一点转租的差价。因为我和媳妇都要上班,也懒得经常有人来看房之类的,觉得条件合适,也就同意了,每月2800元,每季度付一次,合同签了3年。

我们也了解过,他们把房子租给了一对情侣,物业也给我们确认了一下有人搬家入住我家房子并登记了居住人信息。第一年正常,中介每季度给我们付一次房租,2800*3=8400元,没出任何问题。第二年的一季度末,在付房租之前,中介给我打电话,说他们公司财务提出,手里房子太多了经常付款太麻烦,想要一次性把一年的房租都付给我们(第一个坑出现),站在我们家角度,无所谓一年还是一个季度,总数都没变,就同意了。中介又问我们有没有工农中建的银行卡,因为他们的账户都是工农中建,我之前给的是中信(还是华夏什么的,我忘了),他们想省点手续费(第二个坑出现),我们就给了我媳妇的工行卡账号。中介说下午2点左右,财务给我们转账一年房租,2800*12=33600元,到时候查收一下。大概下午2:10,我媳妇手机短信显示工行账户入账33600元。中介发来微信,问是否收到房租款,我媳妇回复确认收到。

当年的下半年,这个公司暴雷高管跑路,因为他是本地TOP1级别的房屋托管公司,所以受害者非常多,还上了本地新闻的跟踪报道,非常多的房东跑去公司门口维权,还有去信访的。基本受害模式都是他们拖欠了房租没给房东,但是实际上租客是把租金给了中介的,只是中介没有把当中应属于房东的部分付出来,因此租客合理合法居住房屋,但是房东却收不到钱。当时的工商等部门也介入了,公司账面已经空了,根本没钱了,最终结果只能是,吊销营业执照,大批房东起诉了中介公司,官司赢了也没钱,法院也执行不到,给他挂了失信名单,这个事热度也就过去了。

当时就已经是第三年开年了。我们家是已经收到了第二年全年房租的,没什么损失,只是上门去和实际租客聊了一下,租客说会继续租住,于是我们和租客直接签订了新的租房合同,第三年租客按3000元/月,按季度直接把房租付给我们。OK,第三年也就过去了。

房租变贷款,房东出租房屋时遇到的中介连环坑!

就当我们都忘了这个事的时候,第四年就出事了,我媳妇收到了一份来自四川某金融租赁公司的律师函(下面就简称金融公司)和一份融资合同复印件、付款单回执复印件。律师函的内容是,两年前,是我们家急于用钱,主动提出想要一次性收取一年的房租,为此中介、金融公司和我家签订了一份三方融资协议,由金融公司代为一次性支付给我家第二年一整年房租金额33600元,由中介公司在收取实际租客支付的房租后,代为偿还给金融公司,并以我家第三年房租的收益权为担保,如果中介公司没有偿还,则金融公司向我家追偿第三年房租的收益33600元和相关利息。现在,已经过了一年多了,中介没有偿还,所以向我家追讨第三年房租收益作为还款,如果不还款将向法院起诉,并在律师函中明确写到,如果你家不知道或者认为没有签过这份三方融资合同,也没关系,那么金融公司也就没有义务依据此三方协议向我家支付第二年房租,我家收取到的钱属于不当得利,同样应当归还。

我和媳妇查看了融资合同,确认我俩均没有见过这个合同,更不可能签这么脑残的协议,我媳妇去银行调了一下流水,确认了付款单回执的真实性,确实第二年一季度她收到的全年房租,付款方来自该金融公司。于是我们俩陷入了一个前后两难境地,承认这份合同,那我就应该把第三年的房租3万多偿还给金融公司,如果我们不承认这个合同,就应该把第二年的房租3万多退还给金融公司。换句话说,哪条路都要给钱,金额还一样,只是一个是偿还,一个是退还。

怎么解这个题,我们从三个方向尝试。第一条路,我们开始搜集中介、金融公司的信息,中介已经暴雷被吊销执照了,人都没有了,挂了法院的失信名单,找也找不到,没有任何意义。金融公司注册地在四川,但是好像实际经营在深圳的一个分公司或者项目部,这个金融公司从股权上看不出来和中介有任何关系。查询裁判文书网,金融公司过去一年作为原告主动发起了至少200多起诉讼,这些判决书我一个一个读完了,情况基本和我家都差不多(有一部分是坑租客,以租客名义融资),涉及了四川、广东、湖南、重庆、河南、湖北、广西等等N多个省市,除了调解的,凡是判下来的几乎全是胜,要么是偿还,要么是退还。其中也有湖南等地,受害房东气不过,另案起诉三方融资合同造假。金融公司说房东资料都是中介提供,他们确实存在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可以认。于是两份判决结果综合起来就是,金融公司存在识别客户身份资料把关不严问题,应当向房东道歉,但是不影响房东应当退还金融公司代付的房租。

第二条路,我媳妇通个单位的合作关系,联系到了某经侦支队的支队长,向他咨询是否涉及诈骗之类。支队长的意思就是,这公司一看就不是正经经营的,但是就目前仅有的资料,几乎不可能立案并跨省侦查,他们挖的就是一个民事诉讼的坑,事实也是人家硬是去法院起诉了几百起,也没有任何一个省市的公安介入,最多也就是他审核客户身份资料不合规,撑死了去金融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罚他们一下,但是这个罚的内容可和他们的收益完全不成正比。而且这个事情里很麻烦的就是根本找不到中介了,因为金融公司收到的房东资料是中介给的,找不到人就更没证据。这位队长还给我媳妇说,这件事里我们家只有一次跳出坑的机会,就是收到全年房租时,发现付款方是四川的金融公司,如果足够警觉,马上核实情况,发现风险,原路退回款项,并要求以中介名义重新支付。而对方当时要求我们提供工行卡号的原因,也正是因为至少当年的工行短信只有金额变动,没有付款人名称,而我们原来第一年提供的收款银行,短信是有付款人名称提示的。可是绝大多数人,在约定的时间收到了约定金额的款项,谁还能想着去银行调流水看看付款人是谁呢?甚至手机银行都懒得去看流水明细。所以我们家失去了几乎唯一一次跳出坑的机会。(这也给我养成了一个习惯,凡是1万元以上的收款,我都会看一下来源和备注)。而解决这个问题,说句难听的其实最有效的是这个事情闹得足够大,有足够多的受害人,引起足够大的关注,有关部门关注到这个金融公司,强势介入彻查,说白了就是上面有命令,否则就这么一场一场打官司,几乎都干不过他们。但是我们根本不知道受害人有哪些,还有多少,在哪里,天南海北,我们没有精力也没有能力把这些未知的人凑在一起。只有这个金融公司自己才有名单,但是人家怎么可能给我?

第三条路,我咨询了一位资深律师,原来是北京红圈所的,后来主要给一些企业做法律顾问,最擅长的也正是债权债务(她的咨询、代理费用,我这3万块钱可不划算,完全因为是我妈同学兼闺蜜,私人关系不和我要钱),她的大体看法和支队长有相同之处,并且她给我的建议,第一,去报案,虽然派出所99%不会去跨省办案,但是报案是为了把回执拿回来,未来可能作为变数,而且大家都不报案,就永远都是民事上的经济纠纷,也许你报了,张三报了,李四报了,足够多了最终汇总起来引起重视。第二,不要把事情想复杂了,不管什么第二年退还或者第三年偿还,首先你自己问心无愧,用房屋的居住权赚租金,没偷没抢,其次你不是还没损失嘛,钱在你手里,给不给他,什么时候给他,是看你的心情,他想要,就让他自己去起诉,虽然他们几乎都是胜诉,但是3万来块钱的小案子而已,你不乐意去出庭都没关系,大不了判决下来再给。而且这件事,他们虽然设计了一个表面“合法”的坑,但是毕竟是个挺操蛋的做法,本质上经不起查,也许你再等等事情就有变数了,不要急着给钱,也不要急着先起诉他们合同造假(我咨询过是不是有必要先起诉他们合同造假,如果判下来合同无效,有没有可能对我有帮助)。

其实我们当时心里急的主要原因,还真不是这3万块钱,虽然3万也不是小钱。最重要的是因为我俩当时都是行政执法人员,如果要应诉,多少有点麻烦,也难免有人不听你解释这么复杂的来龙去脉,就传一句我们单位某某人,欠钱不还让人家告了,好说不好听。到时候给钱了憋气,不给钱再上了老赖名单,对工作也有影响。我们自己分析,中介在那么多客户里选了包括我们家在内的一部分人推到这个坑里,估计也是看准了我们家要顾忌工作影响,反倒容易一个律师函就吓唬住,赶紧掏钱息事宁人,因为我们回忆中介上门看房时候我们正在搬家打包还没清理干净,衣帽间还挂着我媳妇的制服,中介问了一句看这个衣服你是xx局的?律师也同意我们的分析。

最后,还真的像律师说的,事情有变,金融公司并没有起诉我们,已经过去好几年了。我们自己分析,那个律师函是2017年,之后,中央就宣布部署自2018年1月开始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也许是金融公司也不敢当出头鸟之类的,总之没有找我们要钱。

总之,通过这件事,建议大家,防人之心不可无,收到大额钱财,一定确认来源,有人主动提出对自己有利的方案,多个心眼想一想会不会有坑,出租出借自己的财物,一定要谨慎,千万不要心大。保管好自己的证件,仔细核对合同条款。

来源知乎,原文作者:Terry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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